会计长文 · 从两河流域到港交所

"不识庐山真面目"——小米集团财报之谜背后的千年金融史

2017年的小米,亏损439亿,同时盈利54亿;资不抵债,同时家底雄厚。两种说法都对,都经过审计。这篇长文从四千年前的借贷条文讲起,回答一个几乎无人追问的问题:报表上那条债与股的界线,是谁划下的。

阅读时间 约 20 分钟 参考文献 35 种 成文 2026 年 7 月
引言

没有人撒谎

2018年6月末,香港。三个交易日里,超过十万名散户认购小米集团的股票,公开发售部分获得约9.5倍的超额认购[1]。而他们抢购的这家公司,如果按招股说明书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来读,是这样一副面孔:2017年净亏损438.89亿元人民币,年末净资产(全部资产减去全部负债后剩下的部分)为负1272亿元[1][2]。用会计的行话说,资不抵债;用大白话说,账面上已经"破产"。

同一本招股说明书里,小米又给出另一副面孔:2017年经调整净利润53.62亿元,经营利润122亿元,收入三年间从668亿元增长到1146亿元[1]

同一家公司的两副面孔(2017年)
点一下,在两副面孔之间切换。两边都出自同一本招股说明书。
−438.89 亿
2017 年净利润
−1272 亿
2017 年末股东权益
−1504 亿
2017 年末保留盈利
数据:小米招股说明书、黄世忠(2018)。"剔除优先股影响"口径下净利润为经调整净利润;保留盈利的负数几乎全部由优先股公允价值变动造成。

两组数字出自同一批审计师之手,都合法,都合规,都符合"真实与公允"的签字标准。谁在撒谎?

没有人撒谎。要追究,得去追究规则本身——以及规则背后那个更不体面的问题:规则是谁定的。

这个谜有两层。第一层是"亏在哪":那438.89亿元的亏损,绝大部分来自一个多数人闻所未闻的科目——"可转换可赎回优先股公允价值变动",仅2017年一年就是540.72亿元[2]。招股书发布的当月,黄世忠教授写下《横看成岭侧成峰——评小米令人困惑的财务报告》,把这一层讲透了[3]。此后八年,几乎每一篇分析小米、美图财报的文章,都在重复这一层谜底。

第二层几乎无人追问:为什么会计规则要把一笔让新老股东都赚了钱的融资,记成一笔越滚越大的债务?为什么资产负债表只给"负债"和"所有者权益"两个格子,遇到骑墙的东西就必须硬塞进其中一个?

对第二层,本文打算把谜底先亮出来,再用四千年的证据链来兑现它:

同一笔资金来源,记作债还是记作股,从来不只由经济事实决定,更由"当时社会权力握在谁手里"决定。四千年间,为债与股划界的那支笔至少换了六次手:从巴比伦的王权,到中世纪的神权,到中国的皇权,到十七世纪荷兰的资产阶级政权,到十九世纪的议会,到二十世纪的税法与游说集团,再到今天伦敦一个十四人的技术委员会。每一次换手,同样的一笔钱就换一个名字、换一副报表面孔。小米不过是最近一次划线的代价——而且很可能不是最后一个。

全文地图:划线权的四千年更替
上面一条是债的河,下面一条是股的河,十九世纪在"优先股"处汇出一条岔流。每个节点,后文都有一站。(可左右滑动)
前18世纪汉穆拉比法典定息王权 中世纪教廷禁息→松绑神权 宋代《宋刑统》限月息皇权 罗马共和国公共公司份额 partes政治精英 1602VOC:可交易股份+有限责任资产阶级政权 19世纪优先股:两栏之间的椅子议会 20世纪利息可抵税,股息不可国会与游说 2003→今IAS 32 / FICE 未决IASB

黄世忠用苏轼《题西林壁》的首句作了标题。本文沿同一首诗往下接: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看不清小米的,不是投资者的眼睛,而是所有人身处其中的那座山——"股债二分"的会计框架。要看清一座山,办法只有一个:走出去,回到它尚未堆起来的年代,看它是被谁、一块石头一块石头垒成今天这个样子的。

下面每一章是这条主线上的一站,每一站都有文献可考,都记录了一次"划线权"的行使或转移。头两站,先看清债与股这两条河各自的来路。

第一站 · 债

一、债的四千年:王权、神权与皇权轮流执笔

先看债。这条河的每一段河道,都能找到当时最高权力亲手砌的堤岸。

目前可考的最早借贷成文规则,出现在公元前2100年前后两河流域的楔形文字法中,其中已有商品交换的主要契约类型:买卖、借贷和租赁[4]。约公元前1792年至前1750年成文的《汉穆拉比法典》,为借贷立下细则。杨炽译本第八十九条:

"倘塔木卡以谷或银出贷,定有利息,如此每一库鲁彼可取谷一百卡,以为利息……"[5]《汉穆拉比法典》第八十九条,杨炽译本

塔木卡是古巴比伦的商人兼放贷人,库鲁和卡是谷物容量单位。名词尽可以忘掉,要紧的是:四千年前,借贷已经具备今天的全部骨架——本金、事先约定的利息、还款期限;而且从第一天起,就有一个为利率划线的权力。那时执笔的是国王。

还有一个今天看来野蛮、当时却写进法律的安排:还不起债的人,本身就是清偿物。债务人沦为债权人的奴隶,这在古苏美尔、古巴比伦、古埃及和先秦中国都有记载[4][6]。这个安排把债的逻辑推到了底:债权人对债务人的经营成败毫无兴趣,他只问一件事——你还得起还不起。还不起,就拿你本人来抵。

此后几千年,债在东西方走了两条路,执笔者不同,笔法如出一辙。

在中国,执笔的是皇权。民间借贷自秦汉起就很发达,汉代利率高至"倍称之息"(年息百分之百),政府监管有限,借贷体系数度崩溃[7][8]。唐宋以后,皇权开始直接为利率划线:唐代对私人借贷利率设定上限;宋代《宋刑统》明确"每月取利不得过六分"并禁止复利;元代规定年利不得超过36%、禁"羊羔利"(利滚利);明清承袭旧制[7]。一部中国借贷史,就是皇权与高利贷的拉锯史——线划在哪里,随历代统治者对"社会动荡"与"民间融资"的权衡而移动。

在西欧,执笔的是神权。《圣经·出埃及记》有言:"我民中有贫穷人与你同住,你若借钱给他,不可如放债的向他取利。"[9]从中世纪早期到12、13世纪,罗马教廷据此长期禁止有息借贷,认为利息是"不劳而获"[10]。转折发生在商业复兴之后:13世纪,托马斯·阿奎那论证了"公正利润"的存在——当利润用于养家、济贫或供给国家时,取利合法[11]。此后教会的"利润禁令"逐步松动为"高利贷禁令",最终连高利贷也只能在道德上谴责、实质上无法管辖[12]。变的不是利息这个经济行为,是划线者的力量:商人共和国崛起,教廷式微,同一笔利息,从"罪"变成了"报酬"[12][13]

四千年小结

债的三个不变特征:回报事先约定、有到期日、与债务人经营成败无关。债权人从不问"你赚了多少",只问"你还得起吗"。而债的边界——利率多高算违法、收息是不是罪——从来由当时的最高权力定义,权力易手,边界随之重画。

第二站 · 股

二、股的两千年:权力不再只是管制,开始亲手发明

股这条河更年轻,而且它与权力的关系比债更深一层:债是先有民间实践、权力事后管制;股的每一种关键形态,都是权力亲手立法发明出来的。

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的Malmendier教授在《经济文献杂志》上考证,最早具备股权投资骨架的组织,是罗马共和国时期的"罗马公共公司"(societas publicanorum)[14]。这些公司承包公共工程和包税业务,面向社会投资者发行可交易、价格随行情波动的份额(partes);投资者买入份额即可分享回报,不必成为合伙人,公司也不因合伙人死亡或退出而解散。它凭什么能存在?Malmendier的答案是:罗马共和国的政治精英需要它承包公共事务,于是法律规则被灵活解释,为它开出特例;共和国转入帝国后,政治精英的利益变了,法律解释收紧,公共公司随之消亡[14]。同一种组织形态,兴于权力之需,亡于权力之变。(学界对"最早"存在争议,更通行的说法把起点放在1602年;但两说之下,股权的核心特征在罗马已经齐备——出资换取的不是固定利息,而是按份额分享经营成果:赚了分红,赔了认栽。)

1602年成立的荷兰东印度公司(VOC),是公认的第一家发行可自由交易股份的公司[15]。它的背景是大航海:一支远洋船队可能带回十倍的香料利润,也可能整队沉没。这种风险结构天然不适合借贷——没有债权人敢按固定利率给沉船概率如此之高的生意放款——却适合另一种安排:众人各出一份,风险摊薄,利润按份分享。再看这种安排的每一根支柱是什么材料做的:VOC依据荷兰共和国颁发的特许状成立,享有亚洲贸易独占权;股份可自由转让,是共和国法律框架的授权;股东有限责任、损失以出资额为限,同样是立法的创造[15][16]。"有限责任"在自然界并不存在——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凭什么公司资不抵债时股东可以拍拍屁股走人?凭立法者的一纸特许。刚刚打赢独立战争的荷兰资产阶级共和国,用法律凭空造出了这种新的出资形态,而VOC的成功反过来又巩固了这个新生政权[16]。权力发明了股,股喂养了权力。

同样的逻辑在19世纪的美国重演。捕鲸是当时风险最高的产业之一:装备船队投资巨大,回报完全取决于捕获量和鲸油价格。经济史学家Hilt的研究显示,美国东北部的捕鲸投资者发展出成熟的分散投资技术——同时入股多支船队,用组合摊薄单船风险[17],不少研究者把这视为现代风险投资的前身。而股份制的制度化高峰,仍然是立法给出的:1862年英国颁布股份公司条例时全国只有165家股份公司,到19世纪80年代中期发展到1.5万家;19世纪末的美国有20余万家股份公司[18]

两千年小结

股的三个特征恰是债的镜像:回报不确定、没有到期日、一切取决于经营成败。股东只问一句:"你赚了多少?"而股的每一次形态跃迁——可交易份额、特许公司、有限责任、注册制股份公司——没有一次是市场自发长出来的,每一次都是掌权者为了自己的需要(承包公共工程、远洋争霸、工业革命融资)立法发明的。

至此,两条河都看完了:长相处处相反,堤岸都由权力砌成。接下来是全文最要紧的一步——这两条河里流的,其实是同一种水。

第三站 · 同源

三、两条河里流的是同一种水:谁来决定一笔钱记在哪一栏?

先做一个思想实验,出自《资本论》第三卷第二十一章,标题就叫"生息资本"[19]

假定社会平均利润率是20%。一个人手里有100镑,把它当作资本使用,一年可赚20镑。现在他把这100镑交给另一个人用一年。马克思写道:

"货币除了作为货币具有的使用价值以外,又取得了一种追加的使用价值,即作为资本来执行职能的使用价值。……就它作为可能的资本,作为生产利润的手段的这种属性来说,它变成了商品,不过是一种特别的商品。或者换一种说法,资本作为资本,变成了商品。"[19]马克思《资本论》第三卷第二十一章

用钱的人年终付给出钱的人5镑。这5镑是什么?马克思接着说:

"他支付给所有者的那一部分利润,叫作利息。因此,利息不外是一部分利润的特别名称,特别项目;执行职能的资本不能把这部分利润装进自己的腰包,而必须把它支付给资本的所有者。"[19]马克思《资本论》第三卷第二十一章

把这个结构记牢:出钱的A(马克思称货币资本家),把资本让渡给用钱的B(职能资本家);B拿资本去生利;利润的一部分回流给A——"贷出的资本的回流是双重的:在再生产过程中,它流回到执行职能的资本家手中,然后回流再进行一次,转移到贷出者手中"[19]

生息资本的双重回流:利息和股息是同一块利润的两个名字
A · 货币资本家 出钱的人 B · 职能资本家 用钱的人(拿去生利) 让渡资本 100 镑 利润的一部分回流 5 镑 B 自己留下的那部分,马克思称"企业主收入"
合同写"还本付息"→ 这 5 镑叫利息,A 是债权人,进负债
合同写"入伙分红"→ 同一笔钱改叫股息,A 是股东,进权益

现在问:A分走的那块利润,叫什么名字?

如果A与B的合同写"年息8%、三年还本",那块利润叫利息,A叫债权人。如果合同写"按出资比例分红、不还本金",同一块利润改叫股息,A改叫股东。合同条款变了,名字变了,法律后果也变了——但经济运动本身一丝一毫没有变:都是A让渡现时的资本,索取B未来利润的一部分。马克思把这类资本统称为"生息资本"。四千年的债和两千年的股,是同一种运动的两套合同条款。

这里必须把话说准,以免滑向另一个极端。说股与债"经济本质同源",不是说二者的区分是虚假的、是谁强行捏造的。区分是真的:固定求偿权(到期拿回约定的本息)与剩余索取权(付完别人之后拿剩下的),在清偿顺序、控制权、风险暴露上差别巨大,这些差别写在法律里,也写在前两章那两段真实的历史里。准确的表述是:它们是同一个经济行为的两种法律外衣,而不是两种不同的经济行为。

最能证明这一点的物证,在会计自己家里。

14世纪,复式簿记在意大利商业城市成形——所谓复式,是每笔生意同时记两笔,既记钱到哪去了,也记钱从哪来。佛罗伦萨的账房先生处理合伙企业的账目时,已经在使用这样的结构[20]

利润 = 资产总额 −(负债 + 资本)佛罗伦萨,14世纪

移项之后,就是今天全世界每个会计学生入学第一周背的会计恒等式:资产 = 负债 + 所有者权益。

关键在等式右边。账房先生为什么把"钱从哪来"分成两栏?不是出于哲学,而是出于一个极其实际的需求:分利润要排座次。年终结账,先按约定付掉外人的利息,剩下的归东家。负债栏记录的是"座次靠前、金额固定"的出资人,资本栏记录的是"座次靠后、多退少补"的出资人。右边两栏记录的是同一件事:这家企业的资产是谁出的钱、利润轮到谁分。

会计恒等式的七百年:右边两栏是一张分利润的座次表
利润 = 资产总额 −(负债 + 资本
↓ 移项,七百年后一个字符没变 ↓
资产 = 负债 + 所有者权益
负债栏座次靠前 · 金额固定 · 不问经营。到期还本付息,还不上可以逼你破产。
椅子?
权益栏座次靠后 · 多退少补 · 共担成败。付完所有人之后,剩多少拿多少。
中间那把虚线椅子,七百年里一直不存在——直到第四章有人把它搬了进来。

七百年过去,复式簿记从佛罗伦萨的羊皮纸账本进化到每一套ERP系统的数据库底层,会计恒等式一个字符都没变。右边两栏至今并肩立着:没有合并成一栏,因为两种合同的法律后果确实不同;也没有增设第三栏,因为在漫长的岁月里,没有出现坐不进这两栏的客人。两栏并立、水却同源——这个存续了七百年的结构本身,就是"同源异形"最好的物证。不需要谁把它们强行按回同一个源头,它们在经济本质上从未分开过。

但两栏座次表藏着一个用了七百年、久到没人意识到它是假设的假设:每一位来客,要么坐左边,要么坐右边。在账房先生的年代,这个假设无伤大雅——合同写的是还本付息就进负债栏,写的是入伙分红就进资本栏,栏位由合同自动决定,不需要谁来裁量。

可是,一旦有人把合同故意写成两边都像呢?那时栏位就不再由合同自动决定,而要有人来"判"。谁有权判,谁就接过了那支四千年里从国王、教廷、皇帝手中传下来的笔。

椅子怎么搬进两栏之间,第四章讲;今天执笔的是谁,第五章讲。

第四站 · 杂交

四、座次表中间的椅子:议会逼出来、税法养大、硅谷改良的杂交种

往两栏中间搬椅子的不是理论家,是走投无路的融资者——而给他们递椅子的,每一次都是权力。

有文献认为16世纪的英国已出现优先股雏形,此后近三百年只是偶尔露面[18]。优先股真正被制度化,是在19世纪二三十年代的英国:经济危机叠加基建高潮,运河和铁路这类投资大、回报期长的项目陷入融资绝境——原始股东不愿股权被稀释、又无力追加投资;债券市场利率飞涨,而且当时英国法律对公司负债率设有明文上限,负债累累的铁路公司想继续借钱,法律上已无空间[18]。把铁路公司逼进两栏之间缝隙的,正是议会为负债划的那条线。优先股不是金融天才的灵感,是被管制逼出来的变异。

它的构造完全为缝隙定制:拿固定比例的股息,像债;没有到期日、不能逼公司破产、清偿排在债权人之后,又像股。美国经济史学家Evans在1929年《美国经济评论》上的考证显示,美国最早的优先股同样出现在1836年至1850年的运河与铁路公司,而且多数经由州议会特别立法批准[21]——在大洋两岸,优先股从出生起就是权力特批的制度产物。

进入20世纪,两栏之间的缝隙被另一种权力急剧拉宽:税法。以美国为代表,公司付给债权人的利息,可以在计算应税利润前扣除,等于少缴一块税;付给股东的股息不行。同一块付给出资人的利润,贴上"利息"标签就省税,贴上"股息"就不能——分类第一次有了明码标价的现金价值。此后一百年,华尔街与国会、律师与税务局围绕"什么算债、什么算股"展开旷日持久的攻防,法学家Pratt称之为"次优世界里的股债区分"难题[22]。这一站的执笔者,是国会和它身后的游说集团。

然后是金融创新的世纪末大爆发。1990年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默顿·米勒写道:"在人类历史上,没有哪一个二十年像20世纪的70年代到90年代那样见证过创新活动如此迅猛地爆发。互换与互换期权、指数期货、程序交易、蝶形差价、可转换债券、欧洲债券、再抵押债券、零息债券、投资组合保险、合成现金等新型金融工具层出不穷。"[23]"像股的债"与"像债的股"从例外变成常态[24]

这场繁殖的最新一代,落在硅谷手里:可转换可赎回优先股(Redeemable Convertible Preferred Shares),风险投资的标准合同。它的设计意图毫不掩饰地两头占:公司办砸了,投资人行使赎回权,按"本金加固定复利"拿钱走人——这时它是债;公司办成了,投资人行使转换权,换成普通股吃足增值——这时它是股。这不是钻空子,而是为极端不确定的创业融资量身定制的风险分配:没有下行保护,没人敢投九死一生的初创公司;没有上行分享,投资人不会满足于8%的利息。

小米就是用这份合同长大的。2010年9月至2017年8月,小米累计发行A轮至F轮(含子轮次)共12个系列的优先股,对价收入约98亿元[1][3]。持有人拥有四项权利[1]:按年利率8%计算的非累积股息;条件满足时转换为B类普通股的权利;若公司未能在2019年12月23日前完成合格上市、可要求公司按"投资成本加年息8%复利"与"届时公允价值"孰高(取较高者)的价格赎回的权利;清算时优先于普通股股东受偿的权利。

小米优先股的四项权利:每一项各坐半边

股息权利 像债

按年利率 8% 收取非累积优先股股息——回报事先约定,与经营成败基本无关。

转换权利 像股

条件满足时可转换为 B 类普通股,按转换价分享公司增值——上不封顶。

赎回权利 像债

若 2019 年 12 月 23 日前未完成合格上市,可要求公司按"成本 + 8% 复利"与"公允价值"孰高赎回。

清算权利 居中

清算时排在债权人之后、普通股股东之前受偿——座次正好卡在两栏中间。

条款:小米招股说明书(2018)。
附:小米优先股融资概览(2010–2017)
  • 时间跨度:2010年9月28日 — 2017年8月24日
  • 轮次:A、B(B-1/B-2)、C、D、E(E-1/E-2)、F(F-1/F-2),合计12个系列
  • 对价收入合计:约98亿元人民币(约合15.8亿美元)
  • 2017年12月31日公允价值:约1615亿元人民币

数据:小米招股说明书、黄世忠(2018)。

这位两头都像的客人走进小米的账房,在座次表两栏中间的椅子上坐下。账房先生七百年的老规矩里没有中间座——于是必须有人来判它坐哪边。

判它的人,既不是国王,不是教廷,也不是哪国议会。

第五站 · 判决

五、新的执笔者:一个伦敦的委员会如何判定小米"资不抵债"

今天为全球一百多个法域(国家或地区)的上市公司判定"何为债、何为股"的,是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总部在伦敦、由十四名理事组成的民间技术机构。各国通过"认可"程序把它制定的IFRS(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变成有本地法律效力的规则,香港也在其中。四千年里从王权、神权、皇权、议会、税法一路传下来的那支笔,如今握在一个跨国技术委员会手里——划线权本身的这次转移,就是权力结构变化的最新形态:从主权者转到了技术官僚。执笔者低调了,经济后果没有变小。Zeff早在1978年就提醒过:会计准则具有严重的经济后果[25]。小米将为此提供教科书级的例证。

具体划线的规则,是IAS 32《金融工具:列报》。它的判定逻辑可概括为两条[26]

第一条看义务:如果发行方存在"无法无条件避免的、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合同义务",这个工具就是金融负债。权益是剩余概念——不符合负债定义的,才轮到权益[35]

第二条看对价,即著名的"固定对固定"(fixed-for-fixed)检验:一项将以自身权益工具结算的合同,只有当结算方式是"以固定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交换固定金额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时,才能划为权益;数量或金额有一头是变动的,就是负债[26]

拿小米优先股的条款来过这两道检验:

IAS 32 判定现场:小米优先股过堂
1
检验一 · 义务:2019年12月23日前未上市,持有人可要求按"成本+8%复利与公允价值孰高"现金赎回。上市与否不由小米单方控制 → 小米无法无条件避免付现义务。指向负债。
2
检验二 · 固定对固定:转换价随融资轮次与反稀释条款调整,转换时交付的股数不固定。检验不通过。
3
判决:整体划分为金融负债,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FVTPL)。
!
后果:公司估值每涨一次,这笔"负债"就变大一次,利润表就挨一刀。公司越成功,账面越难看。

赎回权——若2019年12月23日前未完成合格上市,持有人有权要求小米以"成本加8%复利与公允价值孰高"赎回。上市与否不由小米单方控制,所以小米无法无条件避免交付现金的义务。第一条检验:负债。

转换权——转换价随融资轮次和反稀释条款调整,转换时交付的股数不固定。"固定对固定"检验:不通过。

判决:小米的可转换可赎回优先股整体划分为金融负债,且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FVTPL)[1][3]。公允价值,粗略说就是这张纸当下的市价;指定FVTPL,意味着市价每变一次,变动额就进一次利润表。就准则论准则,这个判决无懈可击——黄世忠也承认,小米的处理"完全符合IFRS的要求"[3]

三笔分录,看懂整台机器(示意,金额为概数,单位亿元)
① 发行优先股2010–2017 · 多轮
借:银行存款 98
贷:可转换可赎回优先股——金融负债 98
钱进来了,却记成欠投资人的"债"。
② 估值上涨,按公允价值调整2017 年度
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540.72
贷:可转换可赎回优先股——金融负债 540.72
公司越值钱,"债"越大,利润表挨的这一刀越深。这一笔没有一分钱现金流出。
③ 上市,优先股自动转股2018-07-09
借:可转换可赎回优先股——金融负债 1600+
贷:股本、股份溢价 1600+
"债"消失了,公司没有付出一分钱现金。世界上没有任何一种真的债务可以这样清偿。

问题出在判决的执行后果上。把一张会随公司估值上涨而升值的纸记成负债,等于在利润表里装了一台反向印钞机:公司估值涨→投资人手里的优先股更值钱→小米账上这笔"负债"的公允价值更大→利润表确认更大的亏损。公司越成功,账面越难看。

数字完整记录了这台机器的运转。小米优先股公允价值变动损失:2015年87.59亿元,2016年25.23亿元,2017年(估值飙升的一年)540.72亿元,2018年一季度100.71亿元[2]。截至2017年末,这批以约98亿元对价发行的优先股,公允价值已达1615亿元[3]。投资人账面赚到的约1517亿元,一分不少地记成了小米的"负债"与累计亏损——小米2017年末保留盈利为负1504亿元,几乎全部由此而来[3]

反向印钞机的运转记录:优先股公允价值变动损失(亿元)
2017 年小米估值飙升,"亏损"随之冲到 540.72 亿——柱子越高,说明公司涨得越猛。
540 270 0 87.59 25.23 540.72 100.71 2015 2016 2017 2018Q1 数据:小米公开发行存托凭证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这1504亿元"亏损",小米付出过一分钱现金吗?没有。它会导致未来付出现金吗?只要上市成功,也不会——优先股全部转为普通股,所谓"清偿"只是多印一些股票,那是股东之间的事,与公司资产无关[3]。会计文献把这类报表信号与经济现实的系统性背离称为"会计错配"[27]

而且这不是第一次。2008年金融危机期间,当时的IFRS与美国GAAP(美国公认会计原则)都要求金融机构把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导致的负债公允价值变动计入损益。于是出现荒诞的一幕:经营恶化、评级下调的银行,因自家债务贬值而确认巨额"利得"——花旗集团2009年第一季度16亿美元净收益中,有25亿美元来自自身信用恶化;经营改善、评级上调的摩根士丹利,反而确认15亿美元损失[3]。经营越糟,利润越好看。这场笑话的结局是:IFRS 9(2014年发布)修改规则,把自身信用风险导致的负债公允价值变动从损益表挪进其他综合收益(OCI)——报表上一个绕开利润表、不影响当期盈亏的科目[28]

请记住这个结局:执笔者承认过"报表与经营现实反着走"是一种病,而且治过一次。这正是黄世忠的核心质问——同一种病,自身信用风险那一半治了,优先股公允价值变动这一半,为什么不能同样计入OCI[3]

主线讲到这里,可以用两组对照把它钉死——换一个执笔者,或者等执笔者的线自动失效,同一家公司就换一副面孔。

空间对照:同一工具,换一套准则。美国GAAP没有"非债即股"的硬性二分。像小米这种赎回与否系于公司控制之外事件的"或有可赎回"优先股,在美国证监会(SEC)规则下通常列示于负债与权益之间的"临时权益"(temporary equity,俗称夹层)——美国的资产负债表右边,实际上有三个格子[29]。黄世忠进一步依据GAAP的判定框架分析,认为小米这批优先股在美国准则下可以划为权益工具[3]。同一家小米,同一份合同,搬到另一位执笔者的辖区,报表就是另一副面孔。"横看成岭侧成峰"——横与侧之间隔着的不是庐山,是准则,以及准则背后的划线权归属。

时间对照:同一工具,等一个日子。2018年7月9日,小米在港交所挂牌,全部优先股按约定自动转换为B类普通股。这笔账面已滚逾1600亿元的"负债"整体从资产负债表上消失,小米没有为此支付一分钱现金——世界上不存在任何一种真正的债务可以这样清偿。当年小米全年净利润转正为134.78亿元[30]。不是手机多卖了几亿部,是那台反向印钞机被拆走了。

还有一个前传,把"边界随权力移动"演示得分毫毕现。美图公司2016年12月在港上市,招股书披露"累计亏损63亿元",舆论哗然;剔除同一优先股因素后,实际累计亏损1.2亿元[3]。2017年,美图董事会决议用88亿元股份溢价(发行股票所得超出面值的部分,内地会计科目叫"资本公积")抵销优先股造成的累计亏损[3]。妙在这笔操作与规则的时间差:用资本公积弥补亏损,2005年修订的内地《公司法》明令禁止;2023年修订、2024年7月施行的新《公司法》第214条,又重新允许了[31]。同一笔账务处理,2005年违规,2024年合规。行为没变,边界动了——因为执笔者改了主意。

面对报表与现实的背离,市场的应对是绕行:披露非公认会计准则业绩指标(Non-GAAP measures)。小米在招股书里把-438.89亿元净利润调节为53.62亿元经调整净利润,调整四笔:加回优先股公允价值变动540.72亿元、加回股份支付9.09亿元、减去投资公允价值增益57.32亿元、加回并购无形资产摊销0.02亿元——共同点是都与经营无关、都不涉及现金[1][3]。这不是小米的独创:富时100指数公司中81家披露Non-GAAP指标,标普500公司中比例达88%[3]。当一套计量规则的产出需要被如此大规模地"调节后才能用",市场其实已经在用脚对执笔者投票。

从 −438.89 到 +53.62:一座利润调节桥(亿元)
四笔调整全部与经营无关、不涉现金。最大的一笔就是优先股公允价值变动。
0 −438.89 +540.72 +9.09 −57.32 +0.02 +53.62 IFRS净利润 优先股公允价值 股份支付 投资增益 无形摊销 经调整净利润
口径合计调增调减
数据:小米招股说明书;黄世忠(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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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权力的印痕:给四千年的线排一张年表

把全文出现过的每一次划线,按时间排成一列:

前18世纪《汉穆拉比法典》为谷物与白银借贷分别规定利息上限[5]王权执笔
中世纪罗马教廷宣布取利为罪;12世纪后随教权衰落松动为高利贷禁令[10][12]神权执笔
宋代《宋刑统》规定月息不得过六分、禁止复利[7]皇权执笔
1602荷兰共和国以特许状造出可交易股份与有限责任[15][16]新生资产阶级政权执笔
19世纪英国议会为公司负债率设上限,把铁路公司逼向优先股;美国各州议会特批优先股发行[18][21]议会执笔
20世纪美国税法规定利息可扣除而股息不可,为股债分类标上现金价格[22]国会与游说集团执笔
2003IAS 32(修订版)以"固定对固定"为界,把小米们的优先股划进金融负债[26]跨国技术委员会执笔
2018–今IASB 的 FICE 项目试图修补这条线:2018年讨论稿,2023年11月征求意见稿(ED/2023/5),截至2025年12月仍在再审议,尚无定稿[32][33][34]。八年,划不完一条线仍在执笔

这张年表就是本文的主线本身:四千年里,"同一笔资金来源该记成什么"这个问题,答案始终随执笔者的更替而变。会计不是照相机,是画师;画师手里的笔,从来握在当时掌权者的手里。这不是阴谋论——恰恰相反,上面每一条线在它诞生的年代都有正当理由:利率上限防高利贷盘剥,禁息令维护教义秩序,负债率上限保护债权人,"固定对固定"防止企业把真负债包装成权益、虚增净资产。理由都是真的。问题在于,理由会过期,而线会留在恒等式里继续生效,直到下一次权力介入把它重画。会计是权力的印痕:报表上的每一个分类,都是某个年代、某次利益权衡的凝固物。

说到这里,也应当替IASB说几句公道话。它不是不知道IAS 32的毛病——FICE项目的立项理由写得清清楚楚。它迟迟不动手,是因为两害相权无解:放松权益认定标准,明天就会有真负债被包装成权益,美国安然公司(Enron)财务造假的教训还在;维持现状,就要继续把小米们描绘成资不抵债。任何更"聪明"的界线,都意味着更复杂的规则和更大的操纵空间。这是规则制定的永恒困境,不是怠惰。

所以本文的结论不是"二分法错了"。回到第三章:资产负债表右边那两栏,记录的本来就是同一种水(生息资本)的两条河道,两栏并立七百年而不悖,因为绝大多数出资合同确实非此即彼。二分本无罪。真正的病灶在边界上:当一份合同被刻意设计成两边都像时,"必须二选一、且选了负债就按公允价值计入损益"的机械规则,就会造出"公司越成功、报表越破产"的幻象。而边界划在哪里、后果怎么算,四千年来都是权力的决定——过去是,现在是,FICE定稿之后仍然是。

2018年5月3日深夜,黄世忠与学生讨论小米优先股,得出一个绕口令式的结论:"是问题又不知道是什么问题,这真是个大问题。"[3]

本文尝试给出的回答:它是一个四千岁的经济行为(生息资本),穿着一件不到两百岁的法律外衣(可转换可赎回优先股),被一把二十岁的尺子(2003年版IAS 32)丈量时,量出来的问题。尺子为什么是这个刻度?因为执笔者是这一代的执笔者。

会计准则注定永远在追赶它丈量的对象。这不丢人。丢人的是把某一代人的刻度当成自然之物。

尺子会修订——FICE早晚会定稿;外衣会翻新——SAFE协议、永续债、可转债已经排在后面;而"让渡现在的钱、索取未来的钱"这件事本身,四千年没停过,也不会停。

下一个"小米之谜"出现的时候——它一定会出现——愿你已经站在山外。

文献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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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系课程案例研究的延伸写作,据公开披露文件与文末所列文献写成,不构成投资建议。问题意识承黄世忠教授2018年评论文章而来,文责自负。文中分录为教学示意,金额为概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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